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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与供应链


化工原料、设备与耗材适用不同的运输规则。以下说明我们如何分别发运,以及准确报价所需的信息。

运输方式


海运

钢桶、IBC 桶与柔性罐装化工原料,以及整箱或散货形式发运设备的默认方式。

空运

用于样品、紧急耗材与备件,即运输时效比运费更重要的情形。

参考运输时间


目的地区域海运 (天)空运 (天)
欧洲 35–505–9
中东 30–404–7
东亚 25–383–6
美洲 40–556–10
非洲 33–485–9

运输时间为港到港的参考估计,不含清关与内陆运输。实际船期取决于承运人、航线与季节,并在订舱时确认。

我们可报的贸易术语


我们按各市场最常用的术语报价。请告知您需要的术语,我们据此定价。

EXW
由您安排提货及自供货地起的全部后续运输。
FOB
我们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装运港并办理出口清关。
CFR
我们承担至指定目的港的海运费;保险由您负责。
CIF
我们承担至指定目的港的海运费与海运保险。

危险货物


我们供应的部分产品在运输上属于危险货物,需要合规的包装、标记、单证及承运人接收,并非所有航线均可承运。对于受管制的产品,我们负责申报,并在订舱前确认可行航线。

安全数据表(SDS)

运输分类、包装类别与操作要求列于每种产品的安全数据表中。请在订舱前索取 SDS。

报价所需信息


目的港或机场及国家
所需贸易术语
各产品数量与期望包装
任何检验、标记或单证要求
询价

告诉我们您的产线需要什么

发送含数量与目的港的产品清单,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可供情况、技术文件与书面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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